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装饰工种配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建筑装饰工种配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制200891号文件中规定,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建筑面积一万至五万平方米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安全员的配置是根据建筑面积来的。
以下是普通的民用建筑的配置。单位:平方米一万以下配置1人一万以上五万一下配置2人五万以上配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这还是总包单位的配置要求,现在的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各分包单位都要有自己的安全管理人员(那个是分包单位的,要求他们有的就可以了,通常是挂靠,有个本在,人不一定在现场的)。比如水,电专业都要有自己的安全员。对于特殊的施工项目,则会有特殊的配置要求。比如大型工程,危险工程(地下,涵洞等都不是按面积来配备的)。对于普通项目,但是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管理单位或者业主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配置,但是不得小于最低要求。有的时候,还会有地方安检站的特殊要求,看下通知就可以了。因为地方不同,要求也有不同的。建筑装饰公司有哪些职位?
老总
会计,出纳 。
设计部:设计部经理,设计总监,首席设计师,高级主任设计师,主任设计师,设计师,家装设计师 ,家装顾问,室内设计师,制图员,文案策划,家装顾问 。
市场部:市场部经理,市场部主管,业务员。
工程部:工程部经理,监理。
客服部:客服部经理,客服人员,前台,业务代表, 迎宾接待 。
项目经理
工程监理
网络营销 、电话营销 。
建筑装修工程可以全部转包不?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a.主体工程不能分包,以及不能肢解或者变相转包;b.法律容忍的分包,也需要经过发包人同意;c.分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不能同一标的不能两次以上的分包。违法分包,在以后项目工程中将会暂停其业务拓展,以及罚款、及连带责任、及无效行为,至刑事责任发生等。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
注册个装修公司就可以接工程了吗?
不完全正确。注册装修公司只是完成了公司注册的程序,但如果要接工程还需要获得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和行业许可证。
例如,装修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室内装修,需要持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才能合法经营。此外,还需要拥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资金、人员、设备等条件。
因此,注册装修公司是接工程的前提条件之一,但还需满足其他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装饰工种配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装饰工种配合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