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古代城市建筑规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古代城市建筑规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国古代帝陵形制有哪些?
1、“方上”
这是早期的一种陵墓封上形式,具体方法是挖坑筑石为墓,用黄土层层夯筑呈覆斗形而为坟,这时的陵墓之所以呈方形,乃与秦汉时以方形为贵有关.认为帝王是大地的主宰,按天圆地方之说,所以取方形.陕西临潼的秦始皇陵和西安西郊的西汉陵都属于“方上”,据说秦始皇陵是始皇亲自参加设计的,含有永远独霸四方之意.河南巩县的宋陵,其陵台亦为方形覆斗状的土台.
2、以山为陵
利用地形,以山峰作为陵墓的坟头.像秦始皇陵那样大型封土不仅费工,而且不安全,以山为陵则可以少花人力并可利用山岳雄伟的形势来体现帝王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宏大的气魄,而且还可以防止盗挖.唐代帝陵一开始就***用了这一形式,安葬李世民的昭陵就是以位于陕西礼泉县的九峻山为坟,在山腰开凿石洞为玄宫,从挺道至墓室深230米,前后安置五道石门,非常坚固.
3、宝城宝顶
帝王陵墓在秦、汉时期盛行“方上”封土,唐时“以山为陵”,北宋又恢复了秦汉旧制.元是不建陵寝.明清时对陵寝制度又做了一次重大的改革.首先陵墓的形制由秦汉两宋时期的方形改为圆形;其次取消了秦汉两宋陵园中供奉帝王灵魂日常起居生活的下宫建筑,保留和扩建了供谒拜和祭祀的上宫建筑,从而更加突出了一年三举的上陵之礼;再次陵园的围墙由唐宋时期的方形改为长方形,陵园由南向北分为三个院落:第一个院落由碑亭、神厨、神库等组成;第二个院落是祭殿和配殿;第三个院落是埋葬先皇的地方,设有牌坊、五供座、方城明楼和宝城宝顶.
古代越制是什么意思?
古代越制是指僭越,指超出了跟自己身份相匹配的礼仪规制。
僭越指超越本分行事。古时指地位低下的冒用在上的名义或器物等等,尤指用皇家专用的。
古代如果犯了僭越之罪,处罚是非常严厉的,一般要砍头,严重的凌迟,古代僭越的人要受到很严厉的惩罚。
古代那么多表亲结婚,如果出现的畸形多,应该这种近亲结婚会被规制,怎么还那么盛行呢?
现在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近亲是不能结婚的,主要是因为近亲的基因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如表兄妹成亲,表哥娶表妹、表姐嫁表弟。从现代医学和法律来讲,是不允许三代以内的近亲结婚的。这里面的原因大家或多或少的也都有些了解,比如生出的孩子会有各种问题,那在古代,为什么感觉生出的智障儿不多呢?
古代中国禁止同姓结婚。我国自古就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古代夫妻双方一般会生好几个孩子,但存活下来的却是少数,古代医术落后,一旦出现畸形或者遗传病死亡概率很高,几乎很难存活。那些存活下来的就是良好基因叠加形成的生命,他们后代的基因也会很优良。
而近亲结婚的一大目的就是世家大族为了扩张势力,表兄妹一般都是属于两个不同的大家族,通过他们的联姻。从而增强两个家族的实力。历史上有很多近亲结婚的例子,其中最早的应该是吕太后了。当年吕后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竟然将自己的亲外孙女嫁给了自己的儿子,这好比就是侄女嫁给了舅舅。
最明显的就是清朝,皇族就是近亲结婚的典型,清***入关后,受中原***观念影响,对皇室的近亲婚配和***婚配逐渐限制。康熙朝规定:阅选秀女时,秀女中属后族近支或母族属爱新觉罗之女的,应当予以声明。嘉庆朝规定:挑选秀女时,属皇后、皇贵妃、妃嫔亲姐妹的,加恩不予挑选。规定归规定,实际上近亲婚配和***婚配依然存在。
而且古代一夫多妻制,且多为大家族或大家族的旁系延伸,那些所谓的姑表结亲,其实已经是不知拐了多少道弯、隔了多少层血缘关系,所以大多算不上纯正意义上的三代以内近亲结婚。另一方面,古人讲究门风,家丑不可外扬,就算是有了那样的后代,也通常不会见诸记载,为尊者讳嘛,很寻常的事情而已。
更多的是家族利益捆绑,亲上加亲,一致对外。
就比如拿清朝举例,顺治帝创造的选秀原则就是有血统,有地位,身体无残疾几乎都可以录取。什么容貌和素质都放在后面。所以导致后来皇帝的血统太纯,都生不出孩子来了。但是,这种制度将皇族的利益和一些大臣的利益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
当然也有近亲结婚,因为情投意合的。李隆基和他老婆武惠妃就是表兄妹,他们两个情投意合在一起了。武惠妃生了好多孩子都死了,只活了一个寿王李瑁。
反正就两种原因,一来是形成利益共同体一致对外,还有情投意合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古代城市建筑规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古代城市建筑规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